2010-07-10 22:53
脫兄,
你不是想暗示現在2手樓價已高處不勝寒吧? 真心想知. 謝謝.
筆者認為是「合理地貴」,遲點會出現「不合理地貴」,然後個市會跌到「不合理地平」。自住樓宇是以十年計的長線投資,不像炒股票般成日轉 身,無理由平時不買貴時買。
今期 i-money至少有兩個人說現在樓市宜自住不宜炒,筆者看法剛好相反:自住無謂買,炒仲可以,因為自住的人往往由升到跌地守下去,就不應該在 估值高時買入。
中原指數又升回八十點,升多兩成半就到一百,到時再看看是否兩次到頂不破。
脫兄,
你不是想暗示現在2手樓價已高處不勝寒吧? 真心想知. 謝謝.
筆者認為是「合理地貴」,遲點會出現「不合理地貴」,然後個市會跌到「不合理地平」。自住樓宇是以十年計的長線投資,不像炒股票般成日轉 身,無理由平時不買貴時買。
今期 i-money至少有兩個人說現在樓市宜自住不宜炒,筆者看法剛好相反:自住無謂買,炒仲可以,因為自住的人往往由升到跌地守下去,就不應該在 估值高時買入。
中原指數又升回八十點,升多兩成半就到一百,到時再看看是否兩次到頂不破。
他提出兩個重要理財觀念。
首先、人要分辨自己買入的是資產還是負債?窮人買入房屋是負債,卻和他生父一樣,以為是資產,升職加薪後,立刻又買較大的房屋,於是終身都要償 還貸款 。
大部分人是先消費後投資,即每月收到工資便先支付樓房和汽車貸款、子女學費以及日常生活其他費用,有餘錢才會儲蓄或投資。年青人為追求名牌時 尚,利用信用卡公司提供的免息分期計劃,購買最新款的手機電腦,不惜先花未來錢。
清崎認為這是窮人花錢的方法。要做富人就要改變習慣,收到工資後先扣起一部分作投資,餘下的才支付生活費用。換言之,窮人的消費習慣是先享受, 後投資;富人則相反,先投資,後消費。
讀到這裏,有如醍醐灌頂,發覺自己多年來的理財心態和方法就和窮爸爸一樣。當時是2001年,我已經有一輛開篷車,但貪慕虛榮,認為自己負担得 起,又買了一輛四驅車,在炫耀的同時,把自己推進財務困難的深淵。
試想,30多萬港元 (下同) 的車價,付了首期10%後,以四年定息5%計,每月還款6,250元,加上利息1,250元,便合付7,500元。此外每月要額外付3,000元租用一個 停車位,加上每年牌照和保險費用20,000元 ( 因我已有一車,故第二部車未享有NCB保險累積折扣優惠 ) ,全年合共多付146,000元。
去年我把這部四驅車賣掉時,只得回10,000元。但八年來,此車合共花掉我720,000元,還沒計算因駕駛它而多花的電油費用。( 駕駛四驅車比普通轎車所花的電油費用高約 1 倍 )
若不買此車,我將省回710,000元。但當年我卻把車買下來,以一個窮人的消費習慣:先享受,後投資的方式來生活,怪不得我沒錢儲下來了。
當時我立即檢視自己的財務狀況,把銀行的現金、股票等資產加起來,只等於三個月的工資,卻有兩個公寓套房是負資產,而且抵押貸款並未清還,共負 債五百多萬港元 。
那一剎那,我並沒有早些時和銀行理財顧問商談後那麼徬徨。我「儲蓄等於一百五十個月工資」的理財目標雖然還是遙不可及,但我充滿鬥志,因為已經 找到自己問題的根源。
只要我奉行清崎的第二個理財觀念,開展投資,買入資產,增加從資產中衍生的被動收入,減少無謂消費和負債,我相信我可以達到目標。
熱錢(Hot Money),又稱游資,通常定義為追求最高報酬和最低風險,在國際金融市場上迅速流動的短期投機性資金。
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鄧先宏接受《人民日報》專訪,指在中國,由於存在資本項目管制,所謂「熱錢」的定義為純粹以投機套利為目的、無真實貿易或投資 背景的國際收支交易及跨境資金流動。
鄧先宏指,從今年2月開始,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外匯流入量較大的13個省市,組織開展了應對和打擊「熱錢」專項行動,共計非現場排查近期的跨境交易 347萬筆,累計排查金額4400多億美元。截至目前,專項行動已查實190宗涉嫌違規案件,涉案金額73.5億美元。
總體上,跨境資本流動及外匯收支是合法合規的,尚未發現境外「熱錢」有組織、大規模流入境內。
違規流入的「熱錢」多採取「螞蟻搬家」方式,在傳統的貿易和投資領域「偽裝」流入,方式五花八門。
例如,部分加工貿易企業利用價格做文章,即通過高報工繳費、虛增可收匯額度和轉移定價等方式,達到多收匯、多結匯的目的;部分轉口貿易企業利用收付 匯時差「動手腳」,即通過收匯後全額結匯、推遲付匯及虛構交易等方式擴大外匯淨流入;服務貿易項下「熱錢」主要是以運輸費、諮詢費名義違規辦理收結匯,有 些企業以服務貿易收入的名義收取資本項下外匯資金,以逃避外匯監管;外商投資項下的「熱錢」很多與「虛假外資」有關。
部分外資企業雖有真實項目,但無真正的「外資」,有的乾脆就是「空殼企業」,所需外匯通常通過中間人與地下錢莊之間進行資金交易,資本金結匯後用於 歸還地下錢莊或境內外出資人。個人項下的「熱錢」主要是通過分散匯入—分散結匯—集中入賬等多種形式,達到將大額資金化整為零、分拆結匯的目的。
這些「熱錢」的主要目標,就是進入股市、樓市,獲取資產價格上漲收益。
「熱錢」往往通過貿易、外資、銀行、個人等多個渠道,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,既有企業行為,也有個人行為。有的是集團公司內部關聯企業套匯運作。
例如香港某公司,直接或間接控股境內多家房地產企業,由境內子公司,以人民幣資金墊付土地拍賣保證金,香港母公司通過設立房地產項目公司方式,將外 匯資本金結匯後償還代墊款。
上述企業涉嫌違反資本金支付結匯制、非法套匯、擅自對外放款和擅自經營金融業務等,違規金額較大、資金鏈條複雜、性質嚴重。
也有個別銀行,向境外個人發放了中長期房屋抵押外匯貸款,且房貸結匯後用於購買境內房產。
關於「熱錢」進入股市,專項行動中發現,部分外商投資企業虛構用途,將資本金結匯後進入股市的案例。
此類案例中,外資企業以支付貨款等名義,向銀行申報資本金結匯,將結匯所得人民幣,劃給境內關聯企業,關聯企業再以往來款等名義將資金原路劃回。
外資企業收回此筆人民幣資金後,不再受結匯時申報用途限制,從而流入A股市場。
(人民日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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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報訊】本港低稅率吸引不少高稅區人士將盈利轉來香港的公司避稅,已成為不少歐美國家的眼中 釘。美國有國會議員提出法案,把香港列入黑名單,以不准扣稅和調動資金抽重稅,變相阻礙國民來港做生意。剛捱過金融海嘯的香港,又面臨國際貿易戰的暗湧。 稅務局局長朱鑫源表示,意大利、西班牙、智利和秘魯已把香港列入該國稅務黑名單; G20峯會去年 4月在倫敦舉行會議時,法國更提出把香港和澳門列入經濟合作組織的黑名單,中國強烈反對下才避過一劫。
美擬開列黑名單 本港稅務局向美國提出談判稅務協議要求,但被對方拒絕。美國有國會議員已提出新法案,名為制止避稅天堂,列出 黑名單,國民若與名單內地區做生意,開支不可扣稅,若開設公司,這些公司調動資金返美要抽重稅 30%。香港與歐美長期存在矛盾,朱鑫源解釋說,本港奉行低稅率,原則是在港工作及公司在港賺得的盈利才徵稅,若香港公司在美國賺錢,香港不會向其徵稅。 全球大部份國家則以國民為徵稅單位,國民無論那裏工作或開公司賺錢,一樣要交稅。本港目前與九個國家和地區簽訂資料互換及免繳雙重稅協議,每年接獲約 30宗要求本港交換資料個案。但歐美經濟強國以香港為避稅天堂,拒絕與本港同時談判防止逃稅及免繳雙重稅協議。他們擔心在免雙重繳稅的安排下,不能向在港 工作或設公司的國民繼續收稅,損失將很大。不少國家提出只談判防止逃稅協議,但香港堅持要有一個全面性協議。朱說,香港不會放棄現有的稅制,若香港跟外國 一樣,將來港人在外地的投資收入、銀行利息,便一樣要向港府交稅。【本報訊】樓市暢旺炒風熾熱,財政司司長曾俊華 2月提出加強向炒樓人士追收利得稅。稅務局局長朱鑫源表示,該局將利用精心設計的電腦程式,篩選懷疑炒樓個案,重點追收獲利者的稅款,篩選準則包括交易頻 率及持有物業時期,持有期越短越是重點調查,「摩貨」(即交易到期前轉售)更是查稅首選。 05年至 09年期間,稅局共揪出 2萬個炒樓個案,追收稅款最少 6億元。 記者:呂焯均
今年初上任的稅局局長朱鑫源接受訪問時表示,稅局設有龐大資料庫,記錄每個物業的業權資料,會定期利用自行設 計的電腦程式分析樓宇買賣個案,根據個別人士買賣頻率;持有物業時間長短;是否摩貨;買賣物業的背景、動機、財務安排等,揪出懷疑炒樓個案。一般而言,持 有物業期越短者越會抽查,「摩貨,冇做 assignment(樓契),簽買賣合約就摩出去,一買就賣」更是稅局調查重點。面對專業炒家,稅局已為他們備有稅務檔案。律師梁永鏗表示,由於法律條文沒清楚界定何謂炒家,因此不少被徵稅業主會提出上訴,「持貨三幾個月就買賣就好 明顯係炒樓,但稅局有佢自己一套機制去識別炒家,即使持有單位一年先轉手,都可能會被稅局認為係炒樓。」稅務學會副會長洪宏德說,賣樓獲利業主上訴的成功 機會不大,因為《稅務條例》列明舉證責任在納稅人身上,而要證明自己不是炒家相當困難,故上訴個案輸多贏少。有地產代理則表示,不少炒家為逃避繳稅,會透 過成立海外公司炒樓,令自己不會被稅局列為炒家從而逃稅。財政司司長曾俊華 2月底發表預算案時指出,稅務局有既定程序追蹤炒賣物業的交易,並認真跟進每宗個案。如發現物業買賣的行為等同經營生意,稅局將向有關人士或公司徵收利得稅。
稅局追擊炒樓逃稅個案2005/06年度電腦選出懷疑個案: 15,600
需追收稅款個案: 6,700
比例: 43%
2006/07年度電腦選出懷疑個案: 9,800
需追收稅款個案: 2,500
比例: 26%2007/08年度電腦選出懷疑個案: 19,000
需追收稅款個案: 6,700
比例: 35%2008/09年度電腦選出懷疑個案: 13,700
需追收稅款個案: 4,300
比例: 31%總數電腦選出懷疑個案: 58,100
需追收稅款個案: 20,200 比例: 35%資料來源:稅務局
可笑辯解火 速轉售「退休居所」炒家被稅務局揭發逃稅後,每每堆砌可笑的理由或虛假故事上訴,稅務局列舉個案指出,丁先生以空殼公司甲的名義 簽訂臨時買賣合約,以 838萬元購入一所連租約的物業,同月即委託地產代理放售,數日後以 1,050萬元成交。甲公司被稅局追稅後提出上訴,丁先生出席稅務上訴委員會的聆訊時聲稱,購入物業作出租用途,以及作為退休後的居所,其後從租客口中得 悉物業中央冷氣經常故障,且有漏水問題,木地板亦鬆脫需維修,加上租客要求減租,故決定放售,但丁承認從沒有視察物業。上訴委員會認為甲公司購入該物業一 個月內便決定轉售,與他聲稱作長線投資的意圖不符合,駁回上訴。
稱投資失利 查無大跌市一名懲教署職員的妻子與丈夫居於宿舍。她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以 237萬元從發展商購入一個樓花單位,翌年交樓,四個月後以 333萬元轉售。她聲稱一家一直計劃遷離宿舍,入住該物業。其後股票市場投資失利,欠下債項,逼不得已將物業出售,清還債項。稅務上訴委員會發現主婦所講 投資股票的日子並無大跌市,因此駁回上訴。一名女子數天內以 232萬元及 233萬元連購兩個物業,並於一個多月內賣出,分別獲利 25萬元及 13萬元。她聲稱買樓是為預備四個月後結婚,加上未婚夫的父親病危,需搬近父親,又說要預留醫療開支。但上訴委員會指她的理據未能舉證,駁回上訴。本報記者
朱鑫源透露稅局利用電腦程式揪出炒樓人士,追討他們應付的利得稅。 黃建通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