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係幾年前買過樓, 本想自住, 但因交樓質素未如理想再加上樓價上升就作出賣的決定.
點知過左半年稅局叫我交稅, 我緊係唔肯啦太佬, 要交成8萬利得稅.
跟住我做了很多資料搜集, 找了很多97年炒樓交稅的案例, 決定同稅局玩返鋪!!
我找了很多資料, 如何上訴, 有D 咩係有力證據, 終合下來有以下幾個重點:
1. 大前提係要證明買樓既目的係自住. 而唔係為左謀利.
2. 一定要證明自己供得起層樓. 呢個係最有力證據及稅局好重視呢點. 因為以炒樓為目的既人會偏向就算供唔起都要炒.
3. 持有時間最好超過1年.
4. 不要持有多過兩層樓. 而其中一層一定要係自己住緊, 以制造換樓既感覺.
5. 要選罰息既桉揭. hold 一年之後唔會罰你好多.
6. 要一早訂好傢俬, 比10% 訂, 到時 "tat" 訂, 成本只係2,3千蚊. 通常都會比返一, 兩件現成既傢俬比你. 記住要留單.
7. 最好係同父母聯名買, 咁樣炒味淡D.
8. 千祈唔好驚稅局!!! 佢地唔係岩晒架! 唔好一收到交稅信就怕, 據理要力爭. 大佬, 錢黎架!
記住最緊要係證明自己係用黎自住, 所以呢個方法只能用於樓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