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25日星期五

股票期權權利與責任分別

股票期權也是一樣 , 運作上有幾点是須要注意的:

1) 買入認購 (long call)、買入認沽 (long put) 者付期權金 , 有行使期權的主動權 ;沽出認購 (short call)、沽出認沽 (short put) 者收期權金 , 無行使權力 , 是一個被動角色。

2) 買入 (long call , long put) 者所付的期權金 , 在開倉時付出;沽倉 (short call, short put) 者所收的期權金 , 在開倉時一併收取。

3) 期權毋須要等到結算日才結算 , 双方於開倉後, 任何時間都可以在市場上自行平倉。

4) 股票期權如被行使 , 行使双方都要像在正股市場買賣股票一樣 , 買賣双方都要付足佣金及政府厘印等等。也因為這原因 , 大部份人樂意在市場以現金平倉作結 , 也不願以實物交收。統計全年被行使的數量 , 不足5%

5) 最近期的月份, 比如「即月」期權時間值的損耗最快、最急。反之 , 遠期月份時間值的損耗最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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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利與責任分別

Long
者有權利行使 / 不行使

Short 者有責任比貨 / 接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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